实施编码:待定
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总责任人: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生活补助基金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18〕30号)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柳州市市区户籍,因政府依法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失地,在被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承包权,并且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居民。
第三条 建立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生活补助基金(以下简称征保补助基金)。
第四条 对符合以下情形的被征地农民分别给予生活补助:第一类人员: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缴费年限仍然不足15年的,以当年的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一次性向征保补助基金补足缴费年限至15年。第二类人员: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再以参保当年的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障生活补助。上述人员完成缴费后,次月起发放生活补助费。第一类人员符合按月申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次月,停止发放生活补助费,由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按月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二类人员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生活补助费。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二)户口簿,验原件;
(三)《被征地证》,验原件;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证明,收原件;
(五)参保人银行卡(柳州市本级商业银行发放,带银联标志),验原件。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办理地点:
(1)局本部: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
(2)城中区社保经办点:映山街1号金秋大厦7楼
(3)柳北区社保经办点:北雀路35-1号柳州银行柳北支行
(4)鱼峰区社保经办点:西江路27号柳州银行大东支行
(5)柳南区社保经办点:潭中西路17号富丽华都柳州银行柳南支行
(6)柳东新区社保经办点地址: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
1.发送短信通知;
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
3.“柳州智慧人社”手机APP查询;
4.“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联系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