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柳州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原则上35周岁以下(熟悉环境保护工作,有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40周岁);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环境科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相关专业毕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公文写作,熟练操作各类日常办公软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职责
(一)根据单位及领导的安排主要负责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及日常行政工作。
(二)单位及领导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资福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绩效奖励等构成。
基本工资:大专学历每月按当年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为1810元/月)的130%发放,本科学历每月按当年柳州市最低工资标的150%发放,研究生学历每月按当年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发放;
工龄补贴:从鱼峰区聘用之日起,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按每满一年增资100元/月-150元/月,工龄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元;
绩效奖励:根据工作现实表现和考核情况,享受年度绩效奖励(试用期间不享受绩效奖励);
其他福利待遇按照鱼峰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说明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缴纳社会保险。第一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相片”处需附有近期免冠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柳州市鱼峰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yfqhbj@163.com。
2.现场报名:报名者可持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柳州市鱼峰生态环境局(柳州市静兰路34号鱼峰区司法大楼503室,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双休日除外)现场报名。
报名表详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者,择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来往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周秀芳;联系电话:3199089
柳州市鱼峰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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