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辖区内各企业:
根据柳州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柳州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的通知》(柳职办〔2018〕10号)文件精神,现将柳州高新区2018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请登录http://www.zyjs.lzsrsj.com/进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报(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3),纸质版材料于2018年8月20日至9月14日报送至我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官塘创业园研发中心2号楼6楼柳东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超过规定申报时间的申报人员将无法报送职称材料。
二、评委会的选择
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请选择“工程系列柳州市高新区中级评委会”;
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请选择“工程系列柳州市高新区初级评委会”。
三、专业填写
请按照《工程系列专业设置明细表》填写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按系统规定模块上传材料,因个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原则上申报材料上报至评委会后不允许补充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
申报人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并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所在单位应承诺申报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经公示无异议,如有弄虚作假,由所在单位承担主体责任。
个人承诺栏必须由申报人本人亲笔签名,单位推荐承诺栏必须由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否则无效。
(二)学历认证要求
1.提供毕业证和学信网验证信息。
2.申报人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要求
1.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符合广西工程经济系列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2.在广西区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先办理重新确认。
(四)继续教育材料要求
申报人除完成本部门、本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需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gxce.net/index.aspx 参加“一带一路”倡议和学习“十九大”精神两门课程的学习,并提供合格证明。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考试要求。
(六)论文著作要求
符合广西工程经济系列相关评审条件要求,且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发表(如:初级申报中级,必须是取得初级职称以后),不包括任现职期间为完成学历教育如取得本科、硕士等学历或学位而发表的论文或著作;提供参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篇,且必须是原件扫描,著作扫描只需提供封面、目录、内容提要及本人完成的主要章节等。
(七)主要经历要求
填写申报人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主要学历从大、中专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包括在不同时期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所担任的职务或职称。
(八)工作业绩要求
工作业绩必须是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包括项目、课题的名称和工作内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况或效果(效益)、获奖及专利情况等。
(九)辅助证明材料要求
1.提供申报前连续6 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证明材料,证明其单位性质。
2.如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3.使用自治区外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中直单位)取得的职称申报上一级职称,需按照要求进行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使用在自治区内柳州市外取得的职称申报上一级职称,在提交原职称证的同时需提交原取得职称的评审表及批文。
五、按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有关规定,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人员不再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六、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工程师评审收费230元/人次,助理工程师师收费150元/人次,报送材料时一次结清。
七、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柳职办〔2018〕10号)文件执行。
柳州高新区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