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柳人才办〔2019〕15号 签发人:张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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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柳州市人才中心工程系列中、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各非公经济单位、各位流动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9〕39号) (见附件1),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柳州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柳职办〔2019〕30号)(见附件2),我中心现将2019年度柳州市人才中心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在柳州市内的非公经济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
(二)不在柳州市内的非公经济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托管在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一年以上的,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
(三)除实行评聘结合的系列外,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规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四)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2017〕35号)(见附件3)有关规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评审条件
1.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见附件4)规定的相应条件。
2.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见附件5)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按系统规定上传材料,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已进入评审环节不允许补充任何材料,如评审通过后审核发现仍存在继续教育、重新确认、学历职称证书等硬件材料缺失和其他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情况,不予审批。
(三)无职称申报及破格申报的范围及程序
1.无职称申报应符合《关于规范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4〕64号)(见附件7)规定的条件和范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达到所参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中级以下无职称直接申报的学历、资历原件,继续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2.无职称申报须提交相关依据原件(企业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
3.破格条件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见附件4)规定的文件要求,破格申报为破学历资历,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4.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系列评委会同意破格申报材料及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破格申报的,说明破格事项及依据,经所在单位审议推荐小组推荐,扫描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至申报系统的相应位置。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材料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号)(见附件6)执行,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考试要求。
三、个人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报人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所在单位应承诺申报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经公示无异议。如有弄虚作假,所在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申报人需随时系统审核反馈消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人未能及时将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再次逐级上报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职称申报均使用网络版申报系统,即广西柳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网址(www.zyjs.lzsrsj.com)。具体申报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广西柳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9)。职称网络版申报系统咨询解答服务由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咨询电话:0771-5861920/520;QQ群:419607068。
(一)在申报系统个人版按照界面内容选择正确的评审委员会(申报工程系列工程师的人员,请选择“柳州市人才中心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申报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的人员,请选择“柳州市人才中心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并按照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填写完基本信息上报至工作单位审核,工作单位审核完之后上报至“市系列审核”选择“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个人基本信息
1.录入的个人相片须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以清晰为准,照片人物不能扭曲变形。
2.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应准确填写,如因申报人填写错误导致相关关联材料无法查询,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个人基本信息”栏目的指定位置。
(三)学历情况
1.非公领域参评人员,教育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历的参评人员由申请人根据学历证书编号等查询证书的基本信息在学信网上予以核实,将查询结果截图上传至“学历情况”栏目指定位置;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参评人员,则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
2.申报人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申报各级职称人员,在“证书编号”栏目录入信息后,点击“查询”,可在“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栏目内自动生成证书信息,无需手动填写。如暂时无法查询到证书信息,则需手动填写证书信息后,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
2.无职称申报或破格申报的,应上传满足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企业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至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指定位置。
在广西区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有关规定先办理重新确认。
(五)继续教育情况
完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2019年公需科目(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广西九张创新名片)学习任务,详情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络培训管理系统(http://ptce.gx12333.net/Information/Details?id=180103825573556224)申报时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在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录入后,点击“查询”,可在“继续教育情况”栏目自动生成考试合格证明提示。
(六)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情况
1.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著作等应符合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见附件4)规定的相应条件,且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发表(如:初级申报中级,必须是取得初级职称以后),不包括任现职期间为完成学历教育如取得本科、硕士等学历或学位而发表的论文或著作。
2.在期刊发表的论文(扫描上传到指定位置)必须同时附上该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全文。提供期刊校对文章清样、录用证明等均无效。
3.论文发表在非法刊物不能计为参评论文。公开发行期刊可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进行查询。
4.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见附件5)规定(初级职称申报论文要求是结合工作实践,独立撰写专业论文、专项调查(分析)报告、项目立项研究报告、专业技术工作报告、技术总结等1篇以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
(七)主要经历
填写申报人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主要学历从大、中专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包括在不同时期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所担任的职务或职称。
(八)工作业绩要求
工作业绩必须是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包括项目、课题的名称和工作内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况或效果(效益)、获奖及专利情况等。业绩成果原则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证,扫描上传至“业绩资料”。
(九)社保信息
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可在“个人基本信息”栏目点击“查询”,可显示申报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清单。社保数据未实现共享的,需自行上传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材料,明确单位性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应提供本单位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国有企事业单位则无需提供。
(十)其他证明
按专业获奖、其他荣誉证书、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8)、评审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至指定位置。
(十一)申报材料清单
具体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中相关文件。如缺少注明“一票否决”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其申报材料不予提交评委会。
1.申报人如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的,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证明材料扫描件。
2.申请破格申报的或无职称申报的,需提交满足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一票否决)。
3.非公领域参评人员,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学历证书编号等查询证书的基本信息在学信网上予以核实,提供学信网的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参评人员,则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一票否决)。
4.无法依托信息化系统在线查询到现有职称证书的申报人员,需提供现有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一票否决)。
5.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如系统共享数据无法自动识别其社保缴纳情况应提供申报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清单的扫描件,并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材料,明确单位性质(一票否决)。
四、单位审核推荐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本单位(部门)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部门)应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二)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免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申报人办理档案托管的,申报人所在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的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三)各单位(部门)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
(四)各单位(部门)应认真按照评审程序审查、组织审议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出具审议推荐意见。各企业人事职改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并在公示中明确告知申报材料原件核查方式,各单位(部门)的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于公示后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并如实在申报系统广西柳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单位版(www.zyjs.lzsrsj.com)中填报。具体审核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广西柳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9)。职称网络版申报系统咨询解答服务由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咨询电话:0771-5861920/520;QQ群:419607068。
五、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自治区职称工作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一年内不允许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审资格。
六、收费标准
(一)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中级职称评审费230元/人次,初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次。
(二)收费方式:网络缴费(详见网络申报系统提示)。
职称缴费时间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16时,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
七、审核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请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16时前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单位审议,公示申报人评审材料,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柳州市人才中心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
注:2019年度申报工作全部通过网络申报系统进行,设定有申报系统的开放和关闭时间,逾期将无法进行网上操作。请申报人及单位注意把握好申报时间,不要在临近系统关闭的两三天内报送材料,应留出系列职改办和市职改办审核材料时间,以及申报材料可能会被退回修改再次报送审核所需的时间等。
办公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河东综合服务楼四楼 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8、29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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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韦覃静
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19年7月29日